中國科學院國際合作局關于征集2024年中國科學院-新南威爾士大學合作項目的通知
院屬各單位:??
根據(jù)我院與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于2024年4月簽署的《中國科學院與新南威爾士大學合作諒解備忘錄》,為進一步推動我院與新南威爾士大學開展交流合作,現(xiàn)面向各單位首次征集2024年度中國科學院-新南威爾士大學合作項目。???
一、資助領域
申請需集中在以下領域之一:
1.可再生能源、可持續(xù)發(fā)展和環(huán)境
2.健康與健康技術
3.城市未來
二、資助周期
1.第一階段種子基金:用于新南威爾士大學和中國科學院研究人員的短期交流訪問差旅費以及項目研究經(jīng)費。將提供 10 筆共同資助的經(jīng)費,每筆金額為 20,000 澳元(新南威爾士大學研究人員)+ 100,000 人民幣(中國科學院研究人員),項目為期 12 個月。在 12 個月結束時,種子基金獲得者將被邀請申請第二階段項目經(jīng)費。
2.第二階段項目經(jīng)費:資助利用種子基金開展的合作項目的進一步研究工作。將提供2筆共同資助的經(jīng)費,每筆經(jīng)費的最高金額為每年100,000 澳元(新南威爾士大學的研究人員)+ 500,000 人民幣(中國科學院的研究人員),為期24個月。具體指南和申請表將于2025年提供。
三、預期成果
種子基金結束時需提交合作報告,包含成果和項目支出情況,以及下一步計劃等。具體需包括:
1.新南威爾士大學與中國科學院之間的人員互訪情況。
2.聯(lián)合人才培養(yǎng),尤其聯(lián)合博士培養(yǎng)情況。
3.在領域內權威期刊上發(fā)表CAS-UNSW聯(lián)合著作情況。
4.聯(lián)合申請其他外部資金情況。
四、申請資格
申請人只能在一個項目中作為首席研究員,如果申請多個項目,則作為“其他人員”進行申請。
中國科學院:
中方首席研究員必須是中國科學院的長期聘用或固定期限內正式聘用的科研人員。
新南威爾士大學:
1.澳方首席研究員必須是 B-D 級學術人員。注:A 級和 E 級工作人員以及HDR候選人可作為共同研究員參加。
2.首席研究員必須在新南威爾士大學有工資收入,或為新南威爾士大學附屬醫(yī)學研究所的正式聯(lián)合研究員。
3.首席研究員必須常駐澳大利亞。
五、經(jīng)費用途
種子基金經(jīng)費可用于:
1.與項目有關的研究人員往返于中國科學院和新南威爾士大學之間的差旅費。
2.報銷各機構來訪研究人員的生活費和接待費。
3.研討會或會議費用。
4.與項目有關的少量研究費用。不超過項目經(jīng)費的 30% 。
種子基金經(jīng)費不可用于:
1.工資(科研人員或其他學術研究人員,包括研究助理/技術人員的工資)。
2.為研究生提供獎學金。
3.會議注冊費。
六、遴選標準:
項目申請由新南威爾士大學和中國科學院共同評估,根據(jù)綜合排名確定獲得資助的團隊。各項指標及權重如下:
1.項目科學質量(30%)
2.研究團隊實力(20%)
3.中國科學院和新南威爾士大學研究人員之間的優(yōu)勢互補性(20%)。
4.計劃目標和預期成果一致性(30%)。
七、申報時間及路徑
1.項目申報時間為6月3日至7月22日,逾期將不予受理。
2.中方申請人需登陸新一代ARP系統(tǒng)國際合作模塊,通過“國際伙伴計劃-可行性報告-新增-雙邊項目”,點擊“項目類別”,在彈出框中搜索代碼為“22”的“中澳UNSW項目”進行申報。澳方申請人需根據(jù)新南威爾士大學發(fā)布的相關申報指南,將申請材料發(fā)送至international.RSO@unsw.edu.au。
八、聯(lián)系方式
國際合作局美大處(項目主管部門):
郝博010-68597506;童婷010-68597569
國際學術交流中心綜合事業(yè)部(過程管理):
唐天悅 010-68597772;錢田甜 010-68597751
ARP中心(系統(tǒng)填報):趙璐茜15340120816??